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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费 大家埋单?兰州调暖价理由有点牵强

2020-09-09 16:00:23浏览:755评论:0来源:网络   

  新华网甘肃频道9月11日消息,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据不完全统计,兰州市历年供热欠费多达1.5亿元以上,因欠费导致的供热纠纷所占比例高达40%以上。这笔巨大的供暖拖欠费用究竟由谁来埋单?经记者调查,兰州市的暖气费收交率仅为90%,每年都有10%的暖气费拖欠,但其结果总是直接或间接地损害着广大交费用户的利益。

  供热现状:温度服务“不达标”造成拖欠

  市民薛世杰先生打进本报热线96555认为,拖欠费用是由于供暖方不能给市民提供达标的温度,造成市民不愿意交费,希望政府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让市民和供暖方签合同,供暖方保证暖气温度达标,市民保证按时交费,这样一来问题将迎刃而解。 

  崔先生也认为,部分居民拒交暖气费是因为室内的温度根本不达标,服务不到位造成的。陈先生也反映:收取暖气费时,供热部门都是按照整月收取的,可是到暖气快停的一个月内,供暖往往是断断续续的。经记者采访发现,这种收了暖气费但服务却跟不上的做法令许多市民对交纳暖气费有抵触心理。另外,还有一部分用户认为交纳取暖费用超出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不少居民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或低保户,他们的收入无法承受每年近千元的取暖费,也不能依靠单位解决,从而造成了取暖费用的拖欠。 

  据兰州市供热管理站办公室一位负责人介绍,兰州市的暖气费收交率仅为90%,每年都有10%的暖气费拖欠,其中许多住户因温度不达标而拒交暖气费,而造成温度不达标的原因是从供热站送往住户家中的这段管道严重老化,但目前房改之后,这段管道的产权成了空白,供热站送出的温度是达标的,但到了市民家里不达标了,原因是中间部分管道老化散热严重。依据产权规定,供热站围墙外1.5米的供热管道产权属于供热站,而房改后管道产权入户,住户的管道产权范围又在楼房的楼梯口,因此致使这段中间的管道产权不明无人维修。 

  市民看法:欠费无法处理,不该作为涨价理由之一市民刘先生说:“供暖企业将拖欠供暖费造成的亏损作为供热成本增加的一个理由之一,这无疑是将少部分人拖欠的供暖费又转嫁到从不拖欠供暖费的市民身上,这是什么道理?”市民王先生认为,供热企业对拖欠热费没法处理,说明供热企业的服务、管理没有跟上,而因此造成的亏损只能是经营不善,不应该将其作为涨价的理由之一。 

  “温度不达标少部分人就不交费,可是我们大多数住户即使温度不达标也依然在按时交费,原因很简单,连片供热企业就它一家,温度达不达标迟早要交费,不然冬天就得挨冻,其实兰州大多数市民家里的温度本身就不达标,现在又拿出拖欠费用亏损1.5亿元作为涨价的理由之一,实在是太伤市民感情。”家住白银路的冯先生说。 

  专家观点:欠费应由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埋单

  甘肃省经济研究院魏立桥院长就此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居民拖欠供热费累计达1.5亿元,这反映出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供热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没有跟上,其次是因为现行的收费体制和供热机制问题。 

  魏立桥认为,作为城市中的一分子,人人都是纳税人,供热作为城市的一种公共物品,却没有实行均等化分配,导致部分群众对供暖费的交纳产生心理不平衡而“恶意拖欠”,也有一部分贫穷的居民无力交纳。但供热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它对政府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需要政府进行财政补贴,但现有的机制是只对政府机关公务人员予以补贴,没有及时对供热企业予以补贴,反而将供热费拖欠造成的损失作为下一步供暖费涨价的理由之一。 

  魏立桥院长称,拖欠的这1.5亿元供暖费,应该由造成拖欠的管理部门和个人来埋单,而不是单纯地当作涨价的理由之一。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就是公共物品的均等化分配,由诸多因素造成的拖欠费用,怎能转嫁给长期交纳暖气费的群众来埋单呢?(记者 朱婕 石玉龙)

(责任编辑:wp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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